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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钢铁厂的案子,我倒是比对董家桥的案子更有头绪。起码有线索和调查的方向,而不是一堆拼不出全尸的碎肉。
昨天,我让那个保安队长帮我调出了一整个宿舍的资料。他们住在一间屋子里,除了死人,其他人都是目前嫌疑较大的。
我在黑板上贴上六个人的照片,左边是受害者,右边是五个舍友。接着我看着他们,开始了比对资料。
受害者李翔,二十九岁,南镇本地人,小学学历,在钢铁厂待了一年多,在这次的裁员名单中。另外四个一样是南镇本地人,我一个个看过去。我发现只有一个人不是南镇的。
姜宇生,二十三岁,家住城东县月亮镇,没有上过学,父母双亡,已被钢铁厂裁员。
隔壁镇的?
我盯着这个名字看。这个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,是赵兰进来了,她说验尸报告写好了,拿来给我看。
死者为男性,身长一米七,体重八十公斤,发育良好,面部完好。死亡时间不超过两周。死者的头颅和躯干分离,伤口参差不齐,推测是小型刀具割断。经过缝合后,颈部有掐痕,并且伴有头骨凹陷,眼部点状出血等状况。死者身着钢铁厂工装,有一只脚没有穿鞋,足底有擦伤。其他部位完好。
我看完了这份报告。赵兰对我说,“死者身上没有过多伤痕,说明生前没有遭受虐待,大概率不是报复性的仇杀。结合伤势来看,我猜测凶手是先用重物把死者打晕,再用手掐住死者的脖颈导致窒息死亡,最后分尸。不过在这个过程中,凶手应该拖拽过尸体,所以死者的鞋子掉了,脚部有伤口。”
我皱了一下眉头,提出了一个疑问,那只鞋子会不会是跑掉的?死者死亡的第一现场有没有可能不在室内。
“不可能。”赵兰对我的说法表示不赞同,她拿出了一张照片给我看,像是拿着什么铁证似的递到我的眼睛下面。
“队长你看,死者的衣物很干净,如果是在外面跑过又被凶手抓住杀害,怎么可能衣服上一点灰尘都没有。”
我接过了那张照片,上面是一套深蓝色的工人装,很常见。我懒得仔细去看,把照片还了回去,“这是厂里统一的工服,如果凶手是工厂里的人,他会有一套一模一样的。”
听到我给出的回答,赵兰愣愣地看着我,“你是说,凶手可能给死者换过衣服?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“不知道,只是猜测。”我实话实说,“不排除凶手想要干扰警方判断的可能。”然后我又向赵兰补充了一点:受害者的脚底为什么会有摩擦损伤?如果是拖行一个失去生命体征无法站立的人,容易受到摩擦的不该是足跟吗?这说明他更可能是赤脚奔跑过的。
赵兰不说话了,她沉思着。
我问她,“宿舍里有另一只鞋吗?”
赵兰说有,所以她一开始才觉得,这鞋子可能是不小心掉的。现在看来,难道是凶手特意去把受害者的鞋子捡了回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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