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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悻然不语,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,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。
“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?”我又问。
“不是,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。”
我狐疑地看着他,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?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,也不必如此吧?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?
“那我们住哪?酒店?”
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,好笑地说:“住大桥底下。”
我甩脱他的手,不悦地皱起眉,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:“我帮你拿衣服,你去冲个凉吧。”
他轻轻地恩了一声,看来的确是累了。
从卧室出来,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,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:“那件毛衣……是买给你的。”
他惊讶地抬头看我,如果我没看错的话,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,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,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。
“谢谢。”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,当我的面换上:“你还记得我,真是让人感动呢。”
又来了,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,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?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。
他拉拉毛衣:“怎么样?”
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,但有点大,不算合身。结婚将近两年,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,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,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,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。
“大了点。”我老实承认:“明天我拿去换。”
“不用了,我挺喜欢。”他笑眯眯地看着我:“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,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,我会努力的。”
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,不知该说什么好,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。
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,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,叫阿克塞尔,有“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”,是个很活泼的人,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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